有人說跑步是個便宜的運動。你不用租場,不用付出高昂的學費,也不用花錢買工具,最簡單,一條短褲,一對白鞋,一件短衣,就可以在街上通處跑。不過,喜歡跑步的朋友也會知道,跑步不是想像之中便宜。跑步鞋,也是我花得最多錢的地方。
我認為換跑鞋的原因有二個:第一是之前那雙「陽壽已盡」,鞋底穿了需要更換;第二個則是你看見一對比先前更美麗的跑鞋。
我從2007年夏天開始長跑,那年我剛剛考完了會考,面對悠悠長假,我就選擇了跑步去打發時間。我走進了馬拉松店子,之後走到了Adidas 那邊的鞋櫃,隨手拿了一雙特價的跑鞋,那就開始了跑步的生涯。當時的我根本不認識要買那種跑鞋,是長跑還是短跑,是要厚底還是薄底,還是要顧及自己跑步的落地姿態,唯一要求就是價錢先決,而且越平越好!
我對那雙Adidas 跑鞋的印象就是輕!著它去跑步可謂薄如蟬翼,有點像赤足跑。但由於它的底太薄,不太適合跑石屎路和長跑,我通常都著去跑運動場 Track。它陪伴我走過大學生活的練習,每星期都總有幾個晚上,我會和它去運動場「兜」幾個轉;它曾經與我跑過東區走廊,那次渣打馬拉松的十公里賽事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跑公開比賽。
我幾乎是同一時間買下第二各第三對跑鞋。大約在2011年,我路經New Balance 專門店,一對極為耀目的跑鞋吸引我的目光!它全身黑色,鞋底部分全是彩晝七色,那對午夜彩虹的造型足以吸引我即時走進店內試著,當時我知道我一定會買下它!店員看到我相當喜歡這對鞋,她就指一指老遠:「其實這個系列有兩個鞋款,你剛剛買的是RT 1100,它的鞋底比較厚一點,跑中長距距離會好一點;遠處那一對是RC 1300,都是彩虹顏色,不過它的鞋頭比較尖,也比較輕,如果你喜歡短跑就可能它比較合用。」好!算你狠!那我就兩對都買下來,最後我就乖乖付上了四張大牛,把它們統統帶回家。
那兩雙彩虹戰靴都已經伴我征戰多年,跑過香港各區的馬路及運動場,經歷了數次半程馬拉松和兩次全程馬拉松。也許已經超過它們設計的跑步距離極限,鞋底超過一半防滑膠粒已經脫落,而且吸震的軟膠都剝落得七七八八,不過至今我都仍然留著它們,閒時我都會穿著它們去街閒行逛逛,有時也會穿著它們去海外旅行,也許算是跑鞋的退休生活吧?
論性能它的確是無與倫比,不過論意義,它都比不上那一雙纖巧的Adidas;論鍾愛程度,我的第一位依然都是那雙黑暗中的彩虹。
而你又有沒有珍貴的跑鞋故事呢?